依學務處1130108公文通知辦理本校朱順一合勤獎學金推薦事宜,申請事宜請詳見下列說明。
有意申請的同學,請於113年2月23日(星期五)下午5點前備齊所需文件交至財金系系辦
【申請說明】管院至多推薦大學部學生人數2名。
一、申請資格:
1.學業優良獎學金須為正式學籍之大學部三年級學生;不含延長修業學生及在職生。
2.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且無懲處紀錄。
3.獲頒學業優良獎學金者,除學業成績優良書卷獎外,同一學年不得兼領其他獎學金。
二、評審方式:由院長、副院長及四系主管開會討論。
三、申請表件:
(一) 申請表。
(二) 歷年成績單。
(三) 自傳。
(四) 具體績優事蹟。
(五) 學生獎懲記錄查證表。
(六)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。
四、提醒:
1.為鼓勵同學多方發展,評審標準除考量申請同學的學業成績外,也將學生課外活動參與經驗納入評選,課外活動參與評選細分為五個面向,包含管理知識、問題解決能力、社會責任參與、全球化、領導及溝通能力。
2.建議同學在提供資料時,對於申請表上有提到的活動參與能提供相關的佐證資料,如活動企劃、花絮及成果,以增加資料的可信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