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順一合勤獎學金:
一、申請資格:
1.學業優良獎學金須為正式學籍之大學部三年級學生;不含延長修業學生及在職生。
2.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且無懲處紀錄。
二、申請表件:
(一) 申請表。
(二) 歷年成績單。
(三) 自傳。
(四) 具體績優事蹟。
(五) 學生獎懲記錄查證表
(六)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。
備註: 建議同學在提供資料時,對於申請表上有提到的活動參與能提供相關的佐證資料,如活動企劃、花絮及成果,以增加資料的可信度。
申請截止日: 109年3月5日前將資料(紙本)送至財金系系辦。
請參閱辦法如附件。